贺雪峰:中共的精准扶贫为何陷入形式主义?真正贫困户的状况并无改变。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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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研的七个村,五年扶贫,除了误识为贫困户的非贫困户以外,真正贫困户的状况并无改变。
——贺雪峰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
2023年12月到H省两个县两个乡镇七个村调研,特意关注了精准扶贫,有一些有趣的发现。
一、贫困村与非贫困村
S县H镇H村是非贫困村,全村有脱贫户35户,76人,其中15户为低保兜底户,12户为五保兜底户。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42户,其中有七户五保户去世,就还剩35户。也就是说,35户脱贫户中,有27户为低保户和五保户,仅仅只有8户为非低保和五保的脱贫户,即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只有8户不是通过兜底来脱贫的。
2016年至2021年五年时间,H村村干部几乎所有时间都用在扶贫上面,县公安局为H村贫困帮扶单位,县公安局安排三位工作人员按每周五天四夜驻村帮扶,村干部和帮扶县公安局干部白天到农户家走访,宣传政策,十八项可以为贫困户提供资助支持的上级政策几乎所有人能倒背如流。按规定晚上村干部要与帮扶干部夜商帮扶措施。虽然已经脱贫了,但仍在观测期,所以上级仍然要求帮扶干部每周五天四夜驻村。2023年12月的一个下午我们正在H村访谈,突然有车开过来,说是县委组织部驻村办来查岗,好在帮扶干部都在村部与我们座谈。
W村也不是贫困村,全村565户,2711人,全村有脱贫户23户、50人,其中低保兜底脱贫的12户,五保户7户,非低保和五保户的脱贫户只有4户。之所以低保兜底,是因为这样的农户家庭有重病重残人员,家庭缺乏劳动力,只能低保兜底了。
与W村经济条件完全一样的邻村L村,也有500多户,2000多人,被上级确定为贫困村,贫困村贫困人口必须要达到10%,因此,L村贫困户就有50多户,200多人。因为被确定为贫困村,扶贫期间,上级向L村投入2000多万元建设基础设施。实际上,所有被上级定为贫困村的村庄,都获得了上级大量资源投入,贫困村基础设施大大超过非贫困村。
镇人大主席说,2017年到2021年乡村所有工作都是服从和服务于脱贫攻坚的。实际上县里主要工作也是服从和服务于脱贫攻坚的,仅仅为贫困村建设基础设施就不仅淘空了县财政,而且绝大多数县都因此负债累累。
镇人大主席说,按政策话语和上级想法,精准扶贫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激发农户内生动力,介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实际上,有劳动能力青壮年农民早就出去务工了,留在村庄没有外出发务工的,要么是家庭没有劳动力,要么就是劳动力重病重残,对于没有劳动力的农户,除了兜底没有别的办法。农户家庭只要有一个劳动力进城务工,其务工收入就足以摆脱贫困,因此就不是贫困户。
Q县S镇A村共有420户,1790人,全村耕地3875亩,人均两亩地。在A村种地是可以赚钱的,2023年12月我们调研时,当地耕租金最高竟然达到了1500元/亩,一户10亩土地,一年租金就可以有1万多元以上。自己耕种收入肯定更多。
A村被上级划定为贫困村,共有90户,270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脱贫户为90户,270人,脱贫户中低保户为42户79人,五保户15户15人。A村脱贫人口中,有33户176人为非兜底脱贫户。因为A村是贫困村,扶贫期间上级投入2600万元建设基础设施。
B村为非贫困村,有698户368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为41户96人,全部脱贫,脱贫户中低保户有52户89人,五保户9户12人。非低保和五户的脱贫户为负数,人数也是负数,不可思议。
D村418户167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71户207人,脱贫户同上,低保兜底脱贫36户46人,五保户8户8人,
C村735户295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58户136人,脱贫户同上,低保兜底脱贫户39户68人,五保户18户18人。
我在Q县S镇调研的这四个村,A村和D村都是贫困村,B村和C村不是贫困村,从我到四个村的调研来看,无论是人均耕地,还是住房建设,四个村的经济发展和村民富裕状况完全没有差异,之所以会有贫困户与非贫困村,是因为上级给S镇分了9个贫困村指标,24个村中随机选出了9个贫困村。
按贫困村的要求,贫困人口要占全村10%以上,A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270人,除以全村1790人,为15.1%,D村207÷1672=12%。
B村贫困发生率为96÷2681=3.6%。
C村贫困发生率为136÷2956=4.6%。
再来看四个村庄中通过低保、五保兜底人口占比情况:
A村:(79+15)÷1790=5.3%
D村:(66+8)÷1672=4.4%
B村:(89+12)÷2681=3.8%
C村:(68+18)÷2956=3.0%
如果找到四个村全部低保+五保人数的数据就会有更有趣的比较。
从S镇四个村的情况来看,非贫困村的B村和C村几乎不存在兜底以外的脱贫户。而从A村和D村看,大约2/3的脱贫户为非兜底脱贫户。
同样的经济条件同样的市场条件,为什么不同村会有如此差异呢?
二、就业扶贫和产业扶贫没意义
我们来对S县H镇和Q县S镇精准扶贫情况进行分析。
按调研两个乡镇的乡村干部一致说法,农户家庭是否贫困其实很容易识别,就是有劳动力家庭就不应当是贫困户,没有劳动力或劳动力重病重残(出车祸等)农户就是贫困户。在市场唾手可及,劳动力只要进城几乎不可能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面,当地几乎所有青壮年劳动力都进城务工去了。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劳动力进城务工,再加上农业收入,这个家庭就不可能是贫困户。同样,如果家庭没有青壮年劳动力,或劳动力重病重残,这个家庭就缺少收入来源,就一定要纳入到特困救助,即要么低保,要么五保,也就是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了。
对于没有劳动力的家庭,任何扶贫办法都是无效的,比如安排外出务工当然不可能,进行产业扶贫,这些缺少劳动力的农户家庭往往也是缺少生产能力和市场能力的家庭,发展产业的成功率很低。在一般农户发展产业都容易失败的情况下面,让没有劳动力农户发展产业,几乎没有不失败的。两个乡镇调研已证明,没有劳动力贫困户发展产业很少成功案例。
为了让更多贫困户有就业机会,S镇九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投资一百多万元建了扶贫车间,要求来扶贫车间的企业必须按投资5%的租金租用,且要至少安排15名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结果九个扶贫车间仅仅租出去四个,且租金都只有几千元,还无法安排就业。问题是,没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就是有就业机会也没办法就业。有劳动力的农户,劳动力到县城务工,收入要远高于村庄扶贫车间,他们为什么要留在工资很低的村庄扶贫车间就业呢?
没有劳动力或家庭有重病重残人员,这样的家庭或个人纳入贫困户,并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没有人有异议,关键是,不可能通过鼓励外出就业和发展产业来摆脱贫困。这是在建档立卡时就应当特别清楚的事情。实际上,在调研的两个乡镇,当地做法更加精准,即农户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两种情况可以摆脱贫困,一是重病重残人员病治好了,变成了正常劳动力,二是去世了,家庭没有拖累,这个家庭也就脱贫了。无论那种情况,就业扶贫和产业扶贫都是没意义的。
有劳动力的农户家庭,因为存在普遍的市场就业机会,根本不需要再由扶贫工作队来帮忙找就业机会,更不需要在村庄创造所谓就业机会,这纯属浪费财政资源。至于为什么贫困村会有大量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原因无他,就是这些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属于识别不精准,将非贫困户识别为了贫困户。之所以识别不精准的原因,是上级下达贫困村必须有多高贫困发生率,既然被上级定为了贫困村,就只好将很多有劳动力的非贫困户纳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中。
三、贫困户状况并无改变
实际上,调研两个乡镇七个村中,非贫困村的情况比较正常,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几乎都是没有劳动力的低保户和五保户,有劳动力农户纳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极少。所以,完成脱贫任务后,没有劳动力的脱贫户仍然靠低保和五保来兜底脱贫。只有个别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依靠社会救助来兜底脱贫,比较典型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中重病家人去世,家庭不再承担高额医疗费用,所以脱贫了。二是家中大学生子女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
而之所以贫困村有那么多有劳动力农户纳入贫困户且通过精准扶贫后不再依靠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是因为这些有劳动力农户本身就不应当纳入贫困户,是误识别为贫困户的,是为了完成上级要求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而纳入到贫困户的。对这些假贫困户的扶贫是没有意义的浪费资源。
也就是说,除个别情况以外,在调查的两个乡镇七个村,村庄真正贫困户是没有劳动力的家庭,或劳动力重病重残的农户家庭,这样的家庭无论用什么扶贫办法,最后仍然要靠社会保障兜底来脱贫。而有劳动力的家庭一般来讲就不可能是贫困户,如果误识为贫困户进行扶贫,就是完全错误的,是浪费资源。
这样一来,在2016年建档立卡和2021年宣布脱贫的五年时间,调研的两个县七个村,除误识别为贫困户的非贫困户不要靠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以外,其他没有劳动力的真正贫困户几乎全都依然要靠社会保障兜底来脱贫,与扶贫前没有差异。
就是说,在调研的七个村,五年扶贫,除了误识为贫困户的非贫困户以外,真正贫困户的状况并无改变。而这五年,为精准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占用了县乡村几乎所有的行政财政资源,这些资源大多数都浪费在不应该做的无限复杂的为迎接检查和符合逻辑的形式主义上面了。
本文写于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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