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原创]八国联军火烧阿房宫,我讨厌标题党,但更鄙视那啥
本頁主題: [原创]八国联军火烧阿房宫,我讨厌标题党,但更鄙视那啥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一代文嚎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19969
威望:2838 點
金錢:3451 USD
貢獻:10000 點
註冊:2016-06-28

[原创]八国联军火烧阿房宫,我讨厌标题党,但更鄙视那啥

 

什么叫万恶的标题党?

如:《八国联军火骚阿房宫》

正文却是如下内容:

“公元前206年,项羽率领由原楚、赵、魏、韩、齐、中山、宋、卫等八国民众组成的军队进入函谷关,冲入咸阳城,一把大火,骚了阿房宫。”

什么叫那啥?

如:《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

正文的内容往往如下:

“1860年12月25日(圣诞节),英法等八国联军攻进北京城,用火烧毁了圆明园,这天正是西方的圣诞节!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勿忘国耻!抵制圣诞节!”

也有版本说,1860年12月25日英法等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所以把这天确定为圣诞节。

大家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去搜一搜,这是个老话题了,不知今年会不会又冒出来。

尽管已经有很多人对八国联军侵华、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圣诞节的来历等事件进行了澄清,但从相关内容的评论区来看,不少人表示,恨就完了,管他哪天烧的还有谁烧的!

如此看来,这个话题在今年依然有流行一把的可能。

像圣诞节这种洋节,你有抵制的自由,可为什么要扯上八国联军和火烧圆明园呢?

以前我以为这是因为知识盲点而犯的错误,现在我明白了,这是简单却极有策略的宣传手段。

如果仅仅因为圣诞节是洋节就进行抵制,这个理由不是不行,但却显得那么的单薄。

被八个国家联手侵略,被欺凌的感受最强烈。

圆明园被焚毁,大约是同胞们通过教科书已知的最具欺辱性的历史事件。

如果把这两件事二合一,如果造谣圣诞节这天发生了一件令中华民族辱上加辱的惨痛事件,抵制起来就硬气和正气多了,而那些要过圣诞节的国人自然也就更加可恶。


 

问题是,这种谣言毕竟是如此之假!都没有超过初中历史的范畴。

为什么还会有人把这种信息发到朋友圈这种私密的空间呢?

难道就一点都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己吗?

转发之前就不能动动脑子或搜索求证一下吗?

这里面有没有被人蒙蔽的那啥呢?

我觉得没有,因为不动脑子不代表那啥,甚至还意味着小聪明。

对于这件事,为什么要动脑子和求证呢?

动脑子和求证意味着付出成本,而这个事情之所以让一些人乐此不疲的魅力之一就是没成本。

还有,当然会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己了。

我做这个事情是因为爱我中华呀,爱不就是盲目的吗?

如果你爱的瞻前顾后甚是理性,只能说明你爱得不够深沉。

一个成年人,只要想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多的是可以自我满足的逻辑。

我很羡慕,这样应该是很快乐的吧,反正我是做不到。

我不认为我对国家和民族的感情会输给任何人,我努力的起点是不给所爱之对象抹黑招羞。

爱我中华不是恣意现眼的遮羞布,Ta应是我们谨言慎行的动力。

当然,谨言慎行并不容易,可对网上的一些说法也好歹过过脑子吧。

如果我抵制圣诞节,我绝不会用“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由头,只因为我不愿让我的行为被人批评说:“原来抵制圣诞的都是这样的货色啊!”

媒体为什么要痛批“饭圈”乱象,警告他们别毁了全红婵?

赵太爷为什么要打阿Q的耳光说他不配姓赵?

就是在座的列位,有几个愿意与阿Q这种人为伍的?

阿Q既想位列赵太爷的本家,那就该有个体面的范儿,而不是打着热爱赵太爷的旗号四处去丢人犯事,譬如什么“和尚摸得我却摸不得”的下流行径,你若是赵太爷你不因族里有这号人而羞耻吗?

这事儿,咱有时候真不能怪赵太爷打阿Q的板子。

阿Q这种人其实也不是坏,更不是蠢,就是活在了小聪明过头的自我舒适逻辑里。

我也是闲的蛋疼才写这些。

顺带着呼吁呼吁大家,如果没有为民族做贡献的大能耐,那就试试造人。

少操没用的心,多操喜欢的人和多被喜欢的人操,这才是你的正事。

推荐和免费分享凝聚了清水健老师职业荣誉感的《AV男优SHIMIKEN教你厕式深蹲:练爆性福男子肌力》(电子版),大概信息见下截图:

 
 
 
 
1、请进入公众号领取,不公开下载链接是因为不想没原则地到处传,尤其是《金瓶梅》的相关书籍,本号将长期且只分享合法电子书籍,请勿索要其他任何
2、本人也要工作糊口,平时很忙,无法做到“秒回”,玻璃心请绕行;
3、请不要问我其他还有什么书,甚至要我给出书单供你挑选,更不要点名问我索要本次分享以外的书籍,同样的原因,我也要忙于生存,一旦给了大家“公共图书馆”的错觉,我会疲于应付,你看到了我分享什么书,然后直接向我报书名就好;
4、书籍为PDF格式,我不会转格式,也没有其他格式的提供,请注意自己是否有合适的浏览软、硬件;
5、收到后请点击保存,不要反复要;如反复要,手抄本文,或发6.9元红包。

 
 

赞(30)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12-23 23:21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1(s) x3, 11-25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