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 5 月 6 日消息,演员李易峰被浪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起诉一案将于近日开庭。
李易峰 图据 IC photo
此前,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浪莎集团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浪莎针织 ")起诉李易峰、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以下简称 " 李易峰工作室 ")及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亿圣传媒 ")一案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受理,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据悉,该案将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 时开庭。
根据官网信息,浪莎集团成立于 1995 年,旗下拥有宏光针织、立芙纺织、浪莎房地产等多家分公司以及浪莎股份(600137.SH)、安徽浪莎两家子公司。
5 月 6 日,浪莎股份回应红星资本局称,提起诉讼的是浪莎集团公司和关联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涉及袜子的相关业务,与内衣业务无关。红星资本局拨打浪莎集团电话,至截稿时无人回应。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浪莎集团与李易峰的纠纷开始于 2020 年。
2020 年 10 月 14 日,李易峰工作室发表声明称,发现部分天猫店铺多个 " 浪莎 " 品牌商品描述界面中使用了李易峰先生的肖像图片。李易峰先生与 " 浪莎 " 品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亦非 " 浪莎 " 品牌代言人。工作室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要求相关主体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21 年 6 月,李易峰起诉浪莎集团、浪莎针织、衢州瑞必嘉商贸有限公司案件第一次开庭,案由为 " 人格权纠纷 ",第三方为亿圣传媒及其法定代表人林战升。天眼查信息显示,该案此前发布了 3 次开庭公告,但尚未有判决结果公开。
如今,李易峰被浪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反诉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这两起案件的亿圣传媒,此前曾出现在多起相似的案件中。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演员刘涛曾起诉浙江港莎针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莎公司)侵权,当时刘涛提供的一份授权书照片,内容为 " 同意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甲方)旗下:浙江港莎针织品有限公司,品牌:港莎注册号 20468777 产品使用《建党伟业》剧照,主演刘涛之剧照用于品牌的商业广告宣传推广 "。据刘涛称,已有判决【(2019)粤 0106 民初 41580 号】证实,亿圣传媒未取得刘涛的授权。
此外,据公开报道,2020 年 9 月,亿圣传媒被义乌某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义乌这家公司与亿圣传媒签订了广告合同,由亿圣传媒提供赵丽颖的肖像图进行宣传。但在使用过程中,这家公司遭到赵丽颖方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这起案件以亿圣传媒败诉告终。法院审理认为,亿圣传媒并未取得相关明星的授权,擅自将明星肖像照片授权给原告使用,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构成违约。
有业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李易峰和浪莎的侵权问题,其实主要问题在亿圣,李易峰很可能是 " 背锅 "。如今有不少企业希望邀请明星、艺人进行代言、宣传,但很多时候却无法直接联系到明星的工作室、公司等,辗转通过渠道找到一些所谓的中介合作。但这些中介大多并没有取得明星肖像照片的授权,最终导致相关企业签了合同后,在使用明星图片宣传时,稀里糊涂被明星团队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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