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本小说叫《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小说以19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南部奴隶制为背景,叙述了不同的人生抉择。
首先是汤姆叔叔,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将汤姆叔叔卖掉。
被一同卖掉的还有伊丽莎和她的孩子。
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奴,无论主人怎样处置他,他也毫无怨言,但伊丽莎并不是,她是一个勇敢去追逐自由的女子,经过千难万阻最后带着孩子成功抵达加拿大。
而汤姆叔叔却陷入了一次又一次被人贩卖的命运。
第二个买他的人叫圣克莱,也是个善良的主人,圣克莱有个女儿叫伊娃,伊娃是一个特别单纯善良的小女孩,非常喜欢和汤姆叔叔玩耍,不幸的是,伊娃离世了,随着伊娃的离开,圣克莱失去了生存动力,但汤姆叔叔一直鼓励他,让圣克莱有所触动,着手为汤姆叔叔恢复自由之身,但不幸的是圣克莱先生突然去世,而圣克莱的太太玛丽又是一个及其刁钻刻薄的人,她选择卖掉了汤姆叔叔。
然后,可怜的汤姆叔叔被卖到了恶毒的勒格里手里,在那里,他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强烈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被摧残致死。
汤姆叔叔根深蒂固的认为“黑奴贩卖是理所当然”,就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权利去争取自由,所以才被人任意控制,最终以结束生命告终。正如《肖申克的救赎》里的黑人瑞德,出了监狱后在零售店打工,每到上厕所时,都要主动向店长请示,即便店长告诉他不必这么做,可他依然会忍不住要一遍遍地请示,因为在他的心中,已然有了一条看不见的“锁链”。
前三十年,瑞德希望被假释,但次次遭拒,四十年的时候,他看透了一切,心已坦然,却核准出狱,外面的陌生他无法接受,选择远走他乡——相会狱友。
在笼子里出生的鸟,认为飞翔是一种病,他们不愿走出自己的笼子,笼子就是保护罩,那里才是安全的。这就像斯德哥尔摩受害者不愿意跑,或者美国黑人刚刚解放时不知所措一般,做惯了黑奴,认为自由是一种损失,并为自己编造出很多美好的理由,有时候。自由当然有自由的代价,但心牢中的安全感只是一种自虐的快感,没有任何现实基础。
《肖申克的救赎》、《汤姆叔叔的小屋》再一次说明人是群居动物,每个人都希望被关注被认同…都希望生活的有意义,你生存的环境就像个大笼子,刚开始你或许痛恨它憎恨它,后来你慢慢习惯它离不开它。《肖申克的救赎》里有个囚徒叫布鲁斯,与黑人瑞德同样,在监狱度过大半辈子,在花甲之年被假释却痛不欲生,因为回到一个早已不属于他的世界比失去自由更让他沮丧,最后他在绝望中选择自杀。
不过,总会有不同,安迪花了十九年,逃出了肖申克监狱,实现了救赎。他心里有着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对自由的渴望,支撑着他爬了500米的满是污垢的下水道。
正如影片中所说的那样,有种鸟是关不住的。安迪是关不住的,他的身上闪耀着自由的光芒。最后我想说的是,唯有自救才是摆脱困境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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