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25樓四星彩於2021-09-27 13:14發表的 :
我的看法不同。我的看法就是都扣了三年了,引渡不到美国,就算到美国罪成也只是一半刑期,不符合美国的法律精神。
其二就是,加拿大两个人被扣押,总督有压力,因为人家的家人拉横幅了,再不放孟就自己的后院起火了 ..
首先和伊朗做生意这一条就很有争议:
2015年7月,伊朗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达成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 根据协议,伊朗承诺限制其核计划,国际社会解除对伊制裁。 2018年5月,美国政府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随后重启并新增一系列对伊制裁措施。
在2015-2018年间,全世界的企业都在和伊朗做生意(除了一些军事方面的),包括美国企业。
2018年12月1日,因欺诈罪被美国政府指控及通缉,加拿大警方应美加双方的司法互助要求逮捕准备在温哥华转机的孟晚舟。
2018年12月10日,中国政府以间谍罪逮捕了两名加拿大人,康明凯和迈克尔·斯帕弗。
国际上讲究对等外交,这种非平民的司法处理,通常都是通过互换来解决双方外交冲突。这种事,美俄之间玩的更溜。
我很早就强调,孟晚舟事件结束,中美加都可以 接受,首先加拿大也没什么损失,就是当个凯子而已。中国通过顺利解决孟晚舟事件在国际上树立了不畏霸权的形象(法国的阿尔斯通事件没做到,日本的东芝事件没做到),激发更大的民族情绪,有很大的内宣成分。美国适当的放低姿态,换取和中国更多的对话和互相妥协,有人说美国放掉孟晚舟而盯紧华为,其实是错误的,因为华为在美加的业务已经很少,美国的制裁目前对华为来说可有可无。